学习教育心得体会(3)

时间:2021-08-31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6月17日始,局组织“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局领导、县委党校老师的集中授课,对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诠释,加深了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了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领导的决心和信心,找到了自己存在不足及逐步成为合格新闻宣传队伍中一员的努力方向。

  合格的新闻宣传队伍是党的发言人,是人民大众的代言人,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合格的新闻宣传工作者就应充分领会党的意图和人民的需求,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技文化知识灌输到人民中去,把大众的需求反馈到党政中央来,使其成为党政决策的基础。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认为欲成为一名合格的新闻宣传工作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其前提,具有精湛的业务技能是其基础,具有紧定的大局意识是其保证。

  无论做什么职业、从事何种工作,都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新闻宣传工作也不例外,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才能知道为什么要进行新闻宣传,为谁进行新闻宣传,怎样去做好新闻宣传。新闻宣传是党和人民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社会进步、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为此工作应讲奉献、讲忘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是新闻宣传工作的最后一站,联系千家万户,工作艰苦而光荣,网络从业人员若没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其作用很难得到较好地发挥,“活不是一天能干完的,8小时工作制修不好,干不完明天接着来、信号一般将就着看,粗活不是大技术会点就行”等旁观者心态,不负责、不敬业、不认真、不进取的态度难以很好地完成网络建设事业,因此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是做好本职工作,成为一名新时期合格新闻宣传工作者的前提。

  新闻宣传事业需要一支高素质能战斗的新闻宣传队伍去完成每位从业者都在不同的岗位上做着各种各样的努力,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时代的进步,人民需求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要求每位新闻宣传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才能肩负起不断发展的新闻宣传工作,不负党的重托,人民的厚望,才不会面对从事的工作束手无策一脸的无奈。做好新闻宣传传输通道——网络建设,不站在精湛网络技术的高度,就不知如何发展网络,就不能预知未来发展,就不能做出切实可行的网络规划,有时会脱离实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掌握专业的网络建设知识就不能实施建设规划,不能把收、发、转、传输等设备有十几的组合在一起形成有效的多媒体传输通道;不掌握专业的网络维护、维修知识就难以保证网络的优质传输,难以保证党的精神、科技知识及时高效地灌输到人民中去。同时,不能将群众需求与愿望及时反馈给党和上级,谈不上对党群的优质服务,因此,光干一行、爱一行还不够,还应钻一行,要不断学业务,不断地实践,在实践中找灵性,找提高,营造良好的新闻宣传工作与学习空间、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专业技述能力去从事心爱的工作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

  党的'新闻宣传事业是站在中华民族总体利益高度的事业,新闻宣传能够改变人类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新闻宣传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实践、符合我国发展规律和人民的愿望,正确的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我们的愿望才能实现,本领才能得到充分发发展,才能为人类进步做贡献,网络建设是新闻宣传事业中一个小小的单元,无数健康发展的小单元才能带来新闻宣传事业的繁荣和大发展,因此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每位从业者均应该自觉坚持局的统一领导,服从局的分配,坚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必为集体长远利益牺牲个人短暂利益,只有以大局为重,团结协作才能保证新闻宣传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人的因素很重要,每位从业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专业技能、坚强的大局意识是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党服务人民、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7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