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心得报告(3)

时间:2021-08-31

五、加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

  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是环评机构开展环评业务的主要技术力量,必须为环评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环评机构要完善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构建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培育技术核心人才,鼓励环评工程师和环评岗位证书持有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等方式更新和补充业务知识,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对复杂环境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严禁将本机构兼职或未在本机构供职的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用以申请环评资质。我部对在资质申请中隐瞒有关人员情况或提供虚假人员材料的机构,一律不予批准资质,相关机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对已取得资质的,一经发现,一律撤销资质,相关机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对隐瞒个人情况、虚报本人全职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系统。环评机构中的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我部报告。我部每年年中对环评机构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

六、健全环评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环评机构要努力提高报告书(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报告书(表)内容客观真实和环评结论正确可信。要建立和完善报告书(表)从业务承接到资料存档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细化质量控制程序,明确各环节质量责任。环评机构应独立主持编制报告书(表),对确需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专业性和基础性工作,

  应明确委托事项,认真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调查资料、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并对报告书(表)质量负责。报告书(表)项目负责人须由主持编制报告书(表)机构中相应类别的环评工程师担任,负责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深入了解项目相关情况,组织报告书(表)的起草编制和审核,对报告书(表)质量负主要责任。报告书各章节负责人须由主持编制报告书机构中的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对相关章节质量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