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商业会计实习报告(4)

时间:2021-08-31

(二)规范销售管理,做好开源工作。

  一是加快销售资金回笼。负责销售核算期间,为促使销售资金尽快回笼,我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狠抓拖欠房款的清欠催缴。财务部每月底与销售部核对客户交款金额,对未按合同交款的客户及时通知,对有难度的客户,我亲自上门参与催讨,对恶意拖欠的客户采取法律途径催讨。经过不懈努力,XX年12月底,客户拖欠房款率由3年前的6.7%下降到0.52%;另一方面,积极配合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发放。通过及时完整地收集客户贷款资料,理房产交易部门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按揭贷款的发放达到了100%。销售资金快速回笼降低了对银行贷款的部分需求,减少了部分利息支出,增加了中心经济效益。

  二是加强销售管理。一些合同签订时的漏洞和操作细节方面的疏忽导致单位法律风险增大,产生数次法律纠纷,影响了单位的声誉。为此,我和销售部门一起把整个销售流程仔细地梳理了一遍,把容易出现漏洞的地方列出来,通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法律专家,共同制订了《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从XX年执行此项内控制度至今,再没发生过一起法律纠纷,收到良好效果。

(三)规范税收管理,做好节流工作。由于房地产企业涉税环节特别多,相关税收政策也非常繁杂,征税较重,这使得纳税成为中心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在我负责税收处理期间,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纳税成本,做好节流工作。在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下,我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减少纳税支出,做到在事先、事中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核、筹划,将各项纳税支出降到最低。在降低纳税支出的同时,实现了中心经济业务的涉税低风险甚至零风险。

  一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XX年,国家发布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XX年—XX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过仔细研读相关文件,我发现经济适用房建设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应该能享受优惠政策。在领导支持下,我准备了大量的申报资料,向某市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提出申请。经过不懈努力,申请获得了批准。从XX年—XX年,此项优惠政策为中心节约了1000多万元所得税支出。XX年3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XX〕24号),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并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该文件在网上发布后第二天,我即准备好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很快获得了批准,而且文件出台前多交的近30万元税款可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

  二是维护了中心的合法权益。XX年10月,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检查中,对我中心历年来将部分自建的经济适用房转为自用固定资产的应税问题产生异议,认定此行为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应补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滞纳金、罚款共计200多万元。经过认真研读最新的税收法规后,我向税务机关提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828号规定,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且对XX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XX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税务机关对我代表中心提出的观点经反复研讨予以认同,撤销了要求我中心补交税款和罚金的处理决定。

  三是缓缴和减免税款。我深入研究国家财税文件,了解最新发布的税收政策,寻找有利于中心的条款,如:桂地税发〔XX〕164号文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财税〔XX〕151号文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国税发〔XX〕31号文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由以前的预计利润额转变为预计毛利额,这使得预计毛利额为负数的经济适用房预售收入不必预缴企业所得税。这些有利于中心的税收政策,经过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后,得到了很好的执行,缓缴和减免的税款减少了现金流的流出,增加了建设资金。同时,我还加强了涉税管理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在岗位职责中加入了税收政策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每月定期到税局网站上更新下载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政策,并进行整理汇编。财务科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所得税申报、税务自查、日常申报时,将各工作底稿进行整理,把过程列出来,做为中心的涉税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为以后进行涉税管理时提供一份原始参考资料,也为以后新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快速地了解了中心的相关涉税管理工作提供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