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报告(3)

时间:2021-08-31

毕业实习报告 篇4

  马上就要毕业了,在我毕业之前的几个月里,我参加了社会实习,在我近3个月的实习中,我感触实在太多,不是说学到了多少东西,而是我对自己的实习感到十分的失望!

  虽然参加社会实习让我懂得了很多,我开始逐渐的适应社会了,可是我在实习中用到的知识基本都是现学的,在学校中用到的知识几乎在社会上用不上,我感到很迷惘,毕业生社会实习报告。

  人总是在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的,我相信现在的你跟若干天前的你有着改观,不是很大,至少也有一些,或许暂时还未被发现。学校是学习的场所,社会也是,这道理谁都明白,如果你说你现在没什么变化的话,那么前面的话你只是把它当作一句台词,即使有人提及,也是从左耳进右耳出而已。

  在学校学习的所谓的专业知识究竟在我们走向工作岗位后用到了多少!在这里我们可以去做一些调查统计,对象就是大四的毕业生,问问他们在大学期间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哪些有助于你在将来社会竞争中立于有利优势的东西。我不敢说如果我平时不多逗留实验室,不多动动手,也说不定到现在还没找到一家单位实习。也难怪有些毕业生在那里大声疾呼:只给吃住就去就业!有人说学理工科的平时当然要多做些实验了,但你可以去学校的实验室看看,究竟有多少的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实验室里搞科研,搞与自己专业相关的研究,学校里的实验室大多是同学们上课时在那里摆弄一下,而且都是跟着老师模仿,下课时间一到马上就作鸟兽散,你说可不可悲!转眼在毕业之际找工作时哪里学到什么专业知识,哪里有什么竞争力,问这不知,问那没做过,这个没经验,那个没学过…用人单位招人当然是因为自己缺人才来招聘的,并不会招个什么都不懂的而只有几张空文凭还要靠自己单位出人力来培养的毕业生吧,说不定把你培训到什么时候你一拍屁股走人那老板是既赔夫人又折兵吗,你也可以想一想,如果你是老板,你会不会这样做?

  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现有的中国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个人观点),实习报告《毕业生社会实习报告》。平时在朗朗书声的象牙塔里呆惯了的莘莘学子初乍接触社会往往会有些不适应,比如在求职招聘会上,如何能使自己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找到令自己满意的岗位;在和主考官面前如何表现自己,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在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如何使自己展露头角,发挥自己的特长来…这些能力的培养、技巧的掌握、知识的积累都是我们在学校课堂里学不来的,即使学来的也都是些理论上的,而如何加以运用到实际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每当我从学校的教学楼边上经过听到学生在遏斯底里的照本宣科,亦或伊咿呀呀的说着英语日语什么的,我就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有人说现在不是要走向世界、与国际接轨吗,学习外语是有必要的,但我想说的是在现在毕业里的大学生里几乎每个人都学过一门甚至更多门外语,然而真正去从事与该语种有关的人员有多少,我敢说十分之一都不到,就算是十分之一那剩下的人都在做什么呢,学了这门外语又有什么用呢,学了不用,不到三、五年就全忘了,那还不如不学,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素质教育?!

  现在学校,从初中甚至小学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高中学,大学学,硕士学,博士学,花了多少精力!你说中国人怎么做得出高科技的研究成果?在我们学校就有很多的女同学,问她们在干什么,看不到人影,一天到晚呆在自习室图书馆里,就为了考这证、考那证的,有的甚至想出国,出国去干什么?在国内要干的事多着呢!你整天考英语,美国人连报个名都要收我们的钱,日本人也是如此,中国学生到日本去要交手续费,到日本留学是为日本人打工,好不容易挣点钱交了学费,读完博士在日本的公司就职,当劳动力,挣了一笔钱后要回国了就买了家电,把钱全给了日本人。我们都没有注意这件事,这里面都是经济问题,这就是素质教育到底是什么?我很赞同浙大一位教授的观点:学习语言是要有环境的,要想好好的学习外语就到国外去生存,不然即使你在中国考托福、gre、雅思很高的分数,去了国外上课连老外说什么都听不懂。所以主张第一,要取消英语六级,让学生放松;第二,大学一年级开始的叁个月像军训那样突击一下英语,马上过关,然后就任其自然。现在很多学校应该都有这样一种现象:大学进来时每班有近40名学生,毕业时只剩20十人左右,其他人全部不能毕业。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在大学里玩,这就是中小学教育的失败!中小学的教育就是听话,老师管干部,干部管同学,孩子们都学会了成年化的处世方式,这是害人啊!中国的教育真的很值得世人深思,那些大权在握的行政人员也更应该为我们的国家教育好好的考虑一番了。

毕业实习报告 篇5

  我选择法律专业,就是因为我想成为一名为人民伸张正义的人民检察官,终于,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