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电话: 传真:
购货方: 电话: 传真: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名称 规格 货号 数量 单价元/个 总额
二、供货要求: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对甲方的使用环境和使用目的已经了解,乙方负责提供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设备,并且保证该设备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律以及政策的要求。
2.产品应是全新的,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三、包装:
供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包装前供方负责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四、付款:
1. 订购需付_____定金给供方,全部产品生产完成,经购方检验合格后,购货方应在发货前付清全部货款。购货方货款到账后,供货方须在24小时内发货,否则,每日向购货方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合同签订后起在五个工作日内购方定金没有到账,本合同自动失效。
五、交货:
签定合同后供方即安排生产备货,购货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发货,交货地点为广东佛山市。
六、运输:
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费用由购方承担,供方负责装车发运工作。
七、质量承诺:
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3日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与答复,如供方对购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应损失。若供货方3日内未给予答复,购货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供货方赔偿购货方的损失。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须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
2.合同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的原则下,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书面达成,经双方签字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协商解决,在购货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传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方开户银行: 供方开户银行:
卡 号: 卡 号:
税务登记号:
购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