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3篇

时间:2021-08-31

  篇一: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3篇

  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供货明细:

  一、 交货方式:

  1、 按需方要求时间发货。

  交货地点:需方货款到账后发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需方承担。

  2、 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

  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供方负责。自需方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起,产品所有权转移。 二、 付款方式及票据:

  1、 款到发货。

  三、 质量保证:

  供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规格和数量提供产品,并保证是原产包装、原厂合格产品,附有产品的保修卡和随机资料。产品交付后,若发现产品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原厂标准,需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或由供方负责在一个星期内进行调换或补足。

  四、 售后服务:按厂家售后条例执行,提供原厂一年保修服务。

  五、违约责任:

  1、 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总货款的1%),如果供方逾期交货超过5天的,

  需方有权拒收合同所需产品。

  2、 供方提供的产品型号、品牌、数量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如供方按合同时间交货,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供方因送

  货所产生的运输费用,拒绝收货时间超过5天的,供方解除本合同。 4、 有效期为三个月。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依法生效,双方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

  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要补充的条款可另附补充协议书,也视为本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税号:

  篇二:承兑购销合同式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BZ- (2014)085 甲方:滨州市枫盛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市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需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

  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二、购货清单及结算方式

  酒水购货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1、 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 方式。

  2、 乙方必须于到货三十 日内付清货款。

  三、损耗残次品处理

  1、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如出现过期,由甲方负责调换。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14年08月 25 日至2015年08月25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赔偿损失不得低于合同总货款的5%。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签定地点:滨州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甲方: 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户名:滨州市枫盛商贸有限公司 户名:滨州市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分行黄河二路分理处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7001836808050160434银行帐号:376810100100208023

  日期:2014年08月25日日期:2014年08月25日

  篇三: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2014版]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月

  工程名称: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规格、数量和价格: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产品的包装标准、交货地点及费用承担:

  1、产品必须由甲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2、产品运输费、产品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甲方提供及承担。

  3、交货地点:乙方指定仓库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货到交货地点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专人验收;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在验收后一年内提出,如超出上述期限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查明系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无论已使用多长时间甲方须及时无条件办理退货手续,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五、包装标准:产品包装标准按甲方企业标准执行。(需适合运输)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乙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50%,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支付至货额90%的货款予甲方,1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

  2、甲方凭乙方签单数量结算,并向乙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票据并拒付款项。

  八、如需担保,担保方可直接参与本合同的履行;并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量及时供货,并造成乙方损失的,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物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当按合同中标的%向守约方承当违约责任;

  3、如因甲方所供材料或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如因甲方供货不及时,导致乙方项目停工,甲方须赔偿乙方停工损失。

  5、甲方如上调材料价格,需2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价。在乙方未作出同意调价前甲方须正常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否则视同甲方违约,并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充分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份,供方、需方各执 份,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担保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否则,担保方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