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蔚县新陶阳三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蔚县新陶阳三矿北门岗(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新陶阳三矿燃气炉的正常使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并就相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一、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燃煤炉所需物品;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燃煤炉使用方面的安全教育。
2、乙方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运输煤过程中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在煤运输和装卸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
(2)乙方要正确使用燃气炉,出现任何安全人身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权利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燃气炉进行监督和检查。
(2)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乙方权利
乙方可以根据天气情况提出申请,停止使用。
三、罚则
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此项协议,如有一方违约,付给对方违约金500元整。
四、此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 1 日。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蔚县新陶阳三矿(盖章) 乙方:蔚县新陶阳三矿北门岗(签字)
20xx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