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具供货合同范本(4)

时间:2021-08-31

  (1) 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的,甲方有权拒收。

  (2) 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 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6、 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 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 壹 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四、 货款支付

  1、每批货送到指定地点后,供方将相关报销帐单在财务挂帐,每叁个月或者货款总额达到叁万元整为结算节点,结算至该批货款的95%,5%作为一年质保金,到期无息退还。以此类推。

  2、每次付款时乙方有义务开具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100%全额发票,若甲方付款至95%时,乙方必须出具结算总价100%全额发票。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