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根据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可划分为:法定形式和约定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法定形式。
合同形式的原则:
《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
《合同法》采用不要式原则的原因:
1、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
2、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
3、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
4、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
合同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还在于:即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的内客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但具备这些条款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的期限是当事人各方依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自义务的时间。履行的地点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酬金的地点。施工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工程所在地。履行的方式是指当事人完成合同规定义务的具体方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