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范本常见问题及风险防范(3)

时间:2021-08-31

  六、货物交付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在日常交易中,大量存在交付不规范的情形,往往存在没有交接(付)的记录。有的虽然有交付的记录,但接受对象存在重大瑕疵,接受主体不合法。比如送货单上仅有接收方的一个“库管员”的签收,而没有合同鉴定人签收,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确认,更没有加盖买方的公章。一旦库管员“失踪”,则卖方难以主张其权利。

  防范措施:

  一是交货时必须交付给有接收货物权利的人,通常这几种人均可以作为买方的代表进行签收。1.买方的法定代表人,2.合同上的签字人,3.合同中约定的收货人,4.持有买方授权委托书的人。二是不可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库管员,如果确要交给库管员,应及时将送货单交买方法人代表或财务确认或者加盖买方公司公章。三是在交货时可以将交接的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以便证明交货行为。四是在要求支付货款时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以便佐证交付行为。

  七、违约责任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有的买卖合同完全没有违约条款,有的虽然有违约条款,但也仅仅是笼统的一个条款,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没有涉及违约金的具体数字以及违约后如何进行处理,这给日后的索赔造成困难。

  防范措施:

  一是合同必须要有违约条款。二是还必须明确一般违约的后果以及严重违约的不同后果。违约后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或者解除合同等。如果约定违约金,还应当约定一定的比例。当然原则上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其损失的30%,违约金如果约定过高,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所以违约金的约定要适当,并不是越高越好。最好是约定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