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单方解除合同违约告知函

时间:2021-08-31

  篇一:公司解除合同告知函

**********有限公司:

  我公司是********有限公司,我公司和贵公司于20**年*月*日签订《货物购销合同》,现因贵公司交付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我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按上述合同约定我公司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现向贵公司通知,解除贵我双方上述《货物购销合同》,贵公司应在收到本函件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退还我公司已付货款,相关退货事宜由贵公司负责,费用由贵公司承担。特此告知!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20**年月

  篇二:解除合同告知函

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贵方于2012年3月21日与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2-005)后,因贵方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合同内容,严重违约,导致我方蒙受巨大损失,所以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供货合同。

  现向您函告如下: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第一条之约定,买方所供货物与合同内产品规格和型号不符;根据《买卖合同》第二条之约定,用于贸易结算,必须带检定证书。您公司并未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实施,基于以上原因,我公司正式通知您解除您于2012年3月21日与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2-005),同时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您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此函告

  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XX-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