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同(3)

时间:2021-08-31

超市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及最高学历院校: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__ 年 __ 月 __ 日,其中试用期 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____ 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流程。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培训。

  三、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__ 日

  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个月工资,工资不低于 __ 元,其中试期间工资为__元。

  四、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正式聘用工作6个月后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 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公司用工合同。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 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 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 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乙方造成损 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 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 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

  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 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说明补充: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超市公司):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项目

  1、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⑴进场费 元。

  ⑵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 元/只。

  ⑶新增门店进场费 元。

  2、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堆台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立柱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促销区域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⑷其他旺销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3、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促销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灯箱类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其他形式推介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4、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⑴按销售业绩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⑵实现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⑶超额完成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5、商品质量检验费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进场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接受政府专门机构的质量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用和检验的商品补损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二、商品退场

  乙方对甲方进场销售商品的清场,必须符合事先公开的商品退场的条件且提供退场依据,原乙方向甲方收取该商品的进场费不予退回;不属商品退场的条件或提供退场依据不足,原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该商品进场费予以退回甲方,造成甲方商品损耗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商品退场的条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甲方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⑴现金;⑵银行转帐方式,开户行 帐号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时,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项目费用明细账单,乙方不能提供收费明细账单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拒付。

  对不同商品的结算期限应区别对待,蔬菜、日用品和部分生鲜食品的货款结算期不得超过15天,一般商品不超过60天,少数商品最多不超过90天,在货款结算中,如需扣抵商品损耗,应事先协商确定,且告知对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结算货款,并为甲方提供方便。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应与“相关商品合同”(商品合同编号: )有效期相对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月)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双方:

  甲方: 授权代表姓名: 盖章

  乙方: 授权代表姓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