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3)

时间:2021-08-31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大连时空快讯广告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作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的广告期刊上发布报纸广告第期。

  二、发行范围、方式:本报在尤溪县区域内发行;以三明日报夹报方式,现场分发方式派发(城区内主干道临街商铺、报摊零售点、小区等场所)。

  三、时间、版式:自

  第期的 版 版。

  四、广告收费:

  广告费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资料来源合法,如广告内容取自第三方作品,则其应取得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虚假及资料导致纠纷,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发布行为,在乙方发行时,可到现场对发布效果进行察看,对乙方的发布效果进行监控。

  3、广告发布期满后,甲方如欲续签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签合同之期限、费用及其他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发布、以及发布广告应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百分之五向乙方交付滞纳金;如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甲方还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广告发布,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因各自原因随意终止合同。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则乙方应按广告未发布时间向甲方返还发布费用。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所有内容,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承担受损方一切损失。

  九、其他事项:

  1、双方公司资料如有变更,包括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资料、公司代表等,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租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

  车辆所有人:

  车 型:

  车 号:

  价 格: 元/天(含司机工资)

  租赁期限: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租金合计:

  备 注:

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完好无损,各机械性能良好及提供专业司机驾驶。

  2、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三证),有关车辆所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其他如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边防签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以不正当理由收回车辆。

  4、甲方严格要求司机做到安全平稳行驶,严格要求司机不带客人前往行程单以外景点,不推销,推荐产品,不索要小费,文明驾驶,不随客人游玩(以便良好休息),并请乙方监督,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投诉及要求赔偿。

  乙 方:

  1、乙方所租赁车辆应严格按本合同签订归还日期归还车辆,(也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续约)

  2、乙方如在车租出后缩短行程,影响甲方的行程及其他租车计划,剩余天数租金将不予退还。

  3、乙方保证按双方商定的线路行程行驶,(详见行程单)如一方须变更线路,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变更。

  4、承租方若无专业驾驶员,可以由出租方推荐特约驾驶员,承租方须交付驾驶员劳务费,本市:50元/天(8小时),长途:100元/天(10小时),此种情况承租方不需要提供担保。注:本项8—10小时不论市内,长途均以承租方上车发车始计至承租方下车收车止,期间不论用餐,休停候车等均计时。超出上述时间加付司机劳务每小时20元。 5,乙方应体谅甲方司机辛苦,允许甲方司机在路途中短时休息,及为避免发生安全隐患,允许司机在午饭后,黄昏前休息半小时左右,允许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后前往就近修理地点保养车辆。

  6、为确保行车安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疲劳驾驶,严禁夜间行车,每天行驶不得超过10小时,每日三餐按时进行,确保驾驶员精力充沛,安全行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走公路以外的危险路线。

  8、在租赁期内,若因车辆自身隐患而导致乙方延误或无法前行,甲方将迅速安排替补车辆并现场租车完成原定行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计收费规则:

  1、日租期限以当天租出时间至第二天的相同时间为一个租期,时间为24小时,乙方如交车时间超时(4小时内按每小时30元计算,超过4小时按全天计算)。

  2、途中司机吃住以及景点门票均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预付定金租车款的20%,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四、其他条款

  1、客人到达乌鲁木齐后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车,不满意可调换车辆或退还定金。

  2、在行驶中,车辆出现故障无法前进,乙方容许甲方司机在4小时内进行修理,4小时内无法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将为乙方另行租车完成当日游览,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车辆在当日修复并追上客人,则继续使用原车辆完成剩余行程,如果车辆无法修复,甲方将用相同价位的车型替换,替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行驶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由乙方自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