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的合同模板(3)

时间:2021-08-31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中标价(含投标风险)+经济签证。变更部分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决算。涉及经济签证的,需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工程结算采用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第二版)、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安徽省估价表》。材料价格采用 年 月份XX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

  6.3取费标准:按四类取费。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本项工程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工程因自然力等主客观因素出现松动、脱落等现象,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维

  修。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70%的合同金额;

  8..2经________________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决算价的9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2结算价的5%留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退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

  第九条 材料供应约定

  9.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9.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