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合同(3)

时间:2021-08-31

简易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广州市路韵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 标线施工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工程。

  二、施工地点: 。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采用包材料、包施工的总包干形式。

  第二条 工程技术及质量标准:按国标GB5768-20xx标准施工。

  第三条 工程总包干金额及付款方法

  一、标线单价:元/平方米,总包的工程总额 :

  二、付款办法:工程完工后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完工后五天内不验收,工程视为验收合

  格,合格后十天内甲方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第四条 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

  2、委派 为代表,负责协调乙方工作,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便利。

  3、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委派 为代表,负责施工中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

  3、按本合同第二条进行制作施工,负责施工期间安全。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程。

  第五条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双方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在执行中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元按实际计量。

  

简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 目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当月工资。甲方实行的工资形式的为______;工资为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元/月。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的工作制为____________。

  甲方应排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力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万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万出具终止解陈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台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万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简易合同 篇6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东营市河口区油区办建设工程项目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工程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河口区油区办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见图纸)。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济*军区生产基地四分场 到达地:办公楼新址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9辆,载重量:30吨。 运距:11公里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27.5元/方计算。

  本合同甲方负责买土每方8元(不含税),乙方负责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甲方支付运费时,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甲方开工前全部支付买土费。当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运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