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合同(3)

时间:2021-08-31

水电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框剪 墙结构,地上 19 层,地上层高 54 m,总建筑面积约 16600 平方米 。

二、承包方式:

  2.1、包工不包材料的大清包方式

三、承包范围:

  3.1、本建筑安装工程水施、电施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交底资料、设计变更所含的安装工程。

  3.2、施工期内安全文明施工和配合各项检查一切协助用工。

四、承包内容:

  4.1、给、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4.2、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

  4.3、照明用电系统线路预埋及安装;

  4.4、照明用电设备、开关插座安装及调试

  4.5、配合各专业分包安装施工队伍施工(包括送电、配合各专业队伍设备调试及外网施工单位完成系统综合调试验收)。

五、清包工期:

  5.1、于土建同时竣工交验。

六、质量要求:

  6.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如果因为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问题由甲方负责。

  6.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及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以当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单位、专家评定为准。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1、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程、规定。

  7.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专项施工方案自备安全带、安全帽、胶鞋、绝缘手套等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并确保按规定佩戴使用。

八、双方义务:

  8.1、甲方义务:

  8.1-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

  8.1-2、完成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交底;

  8.1-3、提供电焊机一台及电源线、焊把线,提供无齿锯一台及电源线,提供套丝机、台钻的电源线但不提供设备。

  8.2、乙方义务:

  8.2-1、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8.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2-4、乙方自带本工程所需的工具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

  8.2-5、乙方应按规定完成班组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签字齐全并经甲方审核备案。提供真实有效的特殊工种证件到甲方备案,并确保施工中人证相符;

  8.2-6、乙方必须制定现场负责人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与甲方项目部对接工作。

  8.2-7、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报送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材料计划;

  8.2-8、工程完工后按甲方要求将所有甲方提供剩余、节余材料及设备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9.1、本合同以单价 25 元/建筑平方米包干(不含任何税费),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施工及安装、辅材安装、调试等各项费用,此单价不再因设计变更、定额调整、市场变化等一切因素而调整。

  9.2、本合同第一次付款为 4栋住宅主体施工至12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的30%;其后每月5号甲乙双方核对上月完成产值,并与本月15号前支付乙方上月产值的80%,本合同约定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

十、争议解决:

  10.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终止:

  11.1、乙方承包工程经甲方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并向甲方交付作业成果,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双方履行的本合同全部义务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水电安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范围:工程的给排水工程、强弱电气、防雷工程安装。

  第四条:承包方式:甲方将所有给排水工程、强弱电气、防雷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六条:工期

  总工期按建设方、甲方的要求执行。施工期间预留预埋与土建结构同步。

  第七条:工程质量

  合格,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的规范要求;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按甲方和建设方签订的主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执行。

  第九条:设备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要材料、辅料由甲方组织施工。

  2、乙方提前十天提出材料计划。

  第十条:文明施工

  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安全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事宜,向乙方负责人交底。

  3、乙方进入承包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登记注册,并符合建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岗位证书的要求。报甲方备案,对承包的劳务工程乙方应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4、凡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监督整改。

  5、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准随队入场施工,违者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生产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施工中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2、乙方有责负责配合其它各工种的施工,不得影响后续工序施工,并为后续工序的施工创造条件。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5、乙方负责和建设单位办理乙方承担工程的结算工作。

  6、乙方负责完善所承担工程的资料工作,并协助完成档案归档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工伤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章作业造成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十四条:治安、防火

  1、甲、乙双方分别确定甲方,乙方为治安防范负责人、防火负责人。

  2、乙方入场一周内,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项目部治安管理有关制度的宣传教育。

  3、乙方人员内部治安纠纷、案件、事故,由乙方负责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则必须派员与甲方配合查处。

  4、甲方项目部有权对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查处防火违法行为,乙方人员因违章引起火警、火灾,除对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外,发生一次未遂火警,罚款100元,一般火灾事故,罚款300~800元。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市建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区劳动局解决。

  第十五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