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4)

时间:2021-08-31

产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经营羽绒服、棉服等外贸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xx年度(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月

  日)羽绒服、棉服外贸男装产品设计,甲方负责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2、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

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一年四季)的设计研发。乙方应该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春季产品的设计;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夏季产品设计;在20xx年月 日前完成秋季产品设计;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冬季产品设计。以上产品设计经过甲方认可后,甲方将该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 乙方应努力确保研发产品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如果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仅供甲乙双方使用,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3、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销售和生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该在认可乙方设计后的天内将该产品加工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4、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乙方有权查询核对财务,有权复印取得财务资料。

第三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顺序分配:

  第一项:首先归还甲方为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二项:支付第一项之后的利润,其中的70%用于下年度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3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30%利润中的75%的利润分配权;乙方该30%利润中的25%的利润分配权。

第四条 关于合作开发产品的借款约定

  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合作产品需要资金周转时,甲方将保证无息出借资金给合作项目,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双方实现销售收入时,优先安排归还甲方所出借的资金。因资金不足,使接单不能足额完成,甲方要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甲方在每年度结束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按照第二款进行了利润分配,则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

  2、如果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当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1000万时,甲方无需根据该条

  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车油费人民币100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任一季节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达到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拒绝将该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补充性条款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股东的要求公开,各方有权查阅各种经营资料。

  2、合作产品除由甲方生产、销售外,各方股东及亲戚不得从事该产品生产、销售,亦不得授权他人从事该产品生产和销售。

  3、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北京吉昌泰商贸有限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研发等相关的兼职业务。

  4、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设计,款式转为其他公司财产或擅自使用。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各方合发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由各方于20xx年月 日在北京订立。本合同正本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7

  甲方(需求方):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商):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设备。

  二、质量标准一般定义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甲方对实际供货有特殊要求时,需在给乙方提供的清单中说明。

  四、供货方式:甲方将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清单提供给乙方,()乙方收到清单后根据设备或材料的清单给予甲方报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报价确认后签订单项订货合同,合同中需说明的项目应包括设备或材料的参数、数量、供货期限、价格、付款方式等双方必须说明的信息。

  五、货物验收:甲方对乙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接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根据单项供货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执行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另行续订。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单位: 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