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3)

时间:2021-08-31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中建四局巴万高速公路B2标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黄小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

  1.

  第三条:承包方式

  1、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第五条: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王赞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黄小东 联系电话: 15386637777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

  1.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确定修改范围。

  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责任。

  3,乙方所供应材料,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4,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主要工种上岗证。

  5,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CI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6,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增加工作内容或重大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或修改范围不能及时提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

  1,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而无需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工期,质量约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总价1%,作为拖期罚款。拖期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

  2,在保修期满后,甲方于14日内,在无任何保修问题的情况下,退还5%保修金给乙方。

  3,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完工,甲方支付合同价款95%给乙方,即: 元。剩余5%即: 元作为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保修款将全额无息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扣取保修款。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起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保修完成后,结清质量保证金5%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一式3 份:甲方保存1份,乙方保存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保定市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清苑县兴达电器设备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 锦绣鑫城小区7# 楼配电箱委托乙方制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锦绣鑫城小区7#楼配电箱的制作。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合同价款一次包死,除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外,概不调整。

  2、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各个栋号。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配电箱合同总价计:不含税价:¥:132000元, 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整;

  2、支工程款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收据。

  四、付款方式:

  1、配电箱箱体全部进场安装完毕,工程主体经质检站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15 %;

  2、配电箱盘芯全部进场,安装完毕,经工程部及监理对整体工程初验合格后,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40 %;

  3、工程竣工,经末次监督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到总款的 60 %;

  4、自末次监督合格交付使用后半年无质量问题,付到总款的 95 %;

  5、剩余 5 %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材料品牌:

  1、本工程采用元器件的品牌:浙江正泰电器。

  六、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箱体半周长1米以内采用不小于1.2㎜的冷板,1米以上采用不小于1.5㎜ 的冷板,元件板不小于2㎜厚冷板。

  2、箱体颜色为:浅驼色,喷塑防腐,箱盖带皱,箱盖四边为45度斜面。

  3、所有开关负荷侧导线超过两根以上使用入接鼻子。

  4、箱门要求:各配电箱及各开关箱门设置暗锁及明锁鼻子,双开扇门一侧应设置插销;各住户室内箱门为土黄色透明塑料材质。

  七、甲方义务

  1、提供配电箱制作相关图纸、技术要求。

  2、甲方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到货计划。

  3、负责配电箱进场的检查、验收。

  八、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制作,保通过质检站、质量监督局等部门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供货到现场后,乙方同时把所有的相关资料如:厂家营业执照、资质、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及箱内漏电保护器等全套的资料各四份(带红章)提供给甲方。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供货,如不按时或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保修:

  配电箱的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和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物业通知,须在当日无偿修复,如不及时处理,甲方或物业可自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余款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一、附则:

  1、合同附件:《配电箱型号、数量清单》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