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5)

时间:2021-08-31

安全合同 篇7

  总包人【全称】: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或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或简称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包人)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总包人ISO14001和OHSAS18001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贯彻国家、南宁市、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制订本项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对现场职业危害的防范工作和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有责任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有责任监督乙方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有责任制止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

  3、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隐患通知单。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利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4、甲方对分包人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因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甚至给予暂时停工的权利。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南宁市及有关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现场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乙方在建筑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防止扬尘、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机械漏油对环境的污染。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污染。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4、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必须按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区应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先经隔油池处理,再向外排放。污水的排放必须设污水池和排水沟。

  5、乙方凡有入场的危险品,必须事先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并按国家规定对危险品的运输、装卸、存放和使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6、乙方应保证所辖施工区及生活、办公区的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进行拣分,并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8、乙方在施工中若遇古树、地下文物必须首先进行保护,同时向甲方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禁擅自破坏和处理。

  9、乙方必须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0、乙方所用施工车辆车出场时车轮必须经过冲洗,严防带泥沙进入市政道路。

  11、乙方所用运输车辆在装载物料及土方时必须严格封闭,防止在市政道路上遗洒。

  12、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如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废弃物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3、乙方现场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包装材料必须及时清理。

  14、乙方现场切割砌块、瓷砖等材料必须有封闭式围挡,防止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和对人体造成伤害。

  15、乙方在使用装饰材料或进行清洗油料等作业时必须搞好通风、防火等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并防止窒息、防止火灾的发生。

  16、现场、生活区的垃圾、废弃物严禁采用焚烧的办法销毁。

  17、乙方的办公室、生活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搞好生活区的各种卫生设施,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暑期应制定和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工人中暑。

  18、乙方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9、乙方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20、乙方所辖员工凡患有法定xing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隔离治疗,未经卫生防疫部门出具健康证明,不得恢复在本项目的工作。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从事有害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凡乙方因违反以上条款造成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凡由于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上述条款,因而造成上级和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对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8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