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同(3)

时间:2021-08-31

个人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环城西路84号商住 大约200平方米全框架混砖加三四层约100平方米自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地下石角在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粉外墙的涂料、斜屋面琉璃瓦、污水池一个、木工、水电管线安装)。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880元,工程总价款为264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元整)。

  三、施工要求。

  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每层甲方提供草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经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双方签字确定。

  部分材料要求:

  水泥:均使用红狮水泥分别为:上下圈梁,坡挑檐均使用425标号水泥,其余使用325标号水泥。

  钢筋:均按图纸要求。昆钢二级钢。

  砖:大龙井砖厂。

  沙:月望沙坡隆。

  石子:王家庄石场。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包。

  四、付款方式

  开工时,甲方预付工程款80000元给乙方;一、二层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60000元给乙方;三层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付工程款40000元给乙方。四层浇筑封顶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5000元工程保证金以外,其余全部结清给乙方。

  工程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工程工期为5个月,自20xx年4月6日开工,于20xx年9月6日竣工,如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证明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

  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人民币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咨询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负责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