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同(4)

时间:2021-08-31

个人合同 篇7

  甲方

  购买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销售单位: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果产品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及数量详见供货清单(清单需双方加盖公章为准)。

  第二条、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 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送到,汽车运输,运费、包装费均由甲方承担。注:各类水果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

  第三条、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即 年 月 日前供货。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第一批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货物包括: 第二批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货物包括:第三批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货物包括:

  第四条、交货地点、方式:

  由乙方运至甲方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内由甲方验收完后交货(分三次验货)。如因突然的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 应及时通知 ,并至协商修订合同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三日之内,甲方需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40%,即¥ ,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即¥ . 注:各类水果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

  第六条、若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付款逾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无不抗力因素,乙方供货逾期,在甲方后期检查中乙方因人为因素没有按甲方规定供货或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和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丰水果品商店拒绝收购,应处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光明园艺场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的30%的违约金。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个人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讯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_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或按 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