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合同(3)

时间:2021-08-31

商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因经营需要临时租用甲方在建房屋,经双方共议达成如下房屋租用临时协议:

  第一条 租用时间:为乙方临时使用,如果甲方工程续建,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应无条件退租搬出,不得拖延。

  第二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先付后住,不得拖欠。

  第三条 租期内,房屋隔墙及铺面门、窗、网等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因甲方续建搬出时,均得以无偿拆除。

  第四条 租期内,乙方用水、用电按表支付不得拖欠,因甲方续建停止租用时,乙方拖欠的水电费与甲方无关,乙方向水电有关部门支付。

  第五条 乙方住进本大楼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合法证件,做好消防、治安工作,保护好本大楼的一切财产。

  第六条 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好楼层内的卫生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准把废料和其他垃圾杂物堆放在本大楼内。

  第七条 租用期间,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乙方租用在签订协议时先交纳_________个月租金做保证金,待乙方不租用搬出时,搞好租赁场地卫生,并保持原有结构“按样无损”的退还保证金。否则将不退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不得随便扩大租用面积,不准外租转让,不准随便改变使用和损坏大楼内任何原结构。

  第十条 从签之日起租用期必须有_________年时间,否则不退押金。如果_________年之内甲方续建、转卖,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甲方不负乙方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违反上述职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和清出乙方在本大楼租用权,保证金不退还。

  本临时协议甲乙双方签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用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130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元。该房屋总租金为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用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年 月 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