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4)

时间:2021-08-31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查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元。

  七、保险福利: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居 住 地: 邮编 :□□□□□□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聘用性质为 (全职或兼职)。

  2、协议试用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3、乙方薪资的具体情况详见《聘用协议薪资福利附属条款》。

  4、试用期内,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5、试用期内,乙方有下列不符合《招聘录用标准》情形之一的,甲方向乙方说明理由后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5.1乙方签署的《员工登记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年龄、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身体状况、是否有潜在疾病、残疾、职业病等)存在虚假情况的;

  5.2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其它包含竞业限制内容协议的;

  5.3存在甲方《招聘录用标准》规定的其他不予录用情形的.

  第二条 工作地点及岗位安排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甲方 (部门)从事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对乙方的考核结果等,调整乙方的工作。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变更乙方相应岗位及职务。

  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4、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业务所及国内地域。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甲方向乙方说明情况后,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人员调配。

  第三条 劳务报酬

  1、甲方于当月 25 日前支付乙方劳务费每月人民币 双方约定标准 元,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乙方劳动岗位和劳务报酬的予以调整。

  2、甲方对乙方收入中的应纳税额及其它法定扣缴款项予以代扣代缴。

  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劳动条件。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在工作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工作守则、保密制度以及不时公示的其他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以谨慎的态度工作,以求最大限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并尽最大努力增加甲方的收益。

  5、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或相关规章制度时,甲方可依据《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详见《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6、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公布的程序详见甲方《管理制度制定及发布规定》。

  7、甲方依据9.3条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需要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实行 工时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但是应当遵守国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需要加班,应当得到甲方部门的书面批准,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的,不计为加班;甲方考勤登记表、考勤卡等记载乙方工时的文件、表格,仅表示对乙方进入及离开工作场所的时间的纪录;对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纪录 ,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为乙方加班。

  4、乙方有权利享受法律规定的休假节日和带薪年休假。乙方在使用带薪年假前,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以便安排工作。

  第六条 福利待遇

  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适用甲方的福利待遇制度。

  第七条 聘用协议的变更

  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聘用协议约定的内容。

  7.2任何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和增加应当由协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做出。

  第八条 聘用协议的解除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协议可以解除。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8.2.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8.2.2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8.3.1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8.3.2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8.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8.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按照《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除名的员工;

  8.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4.3被聘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4.5乙方成为待岗人员后,再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公司管理,依据《待岗 3

  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8.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8.5.2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考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5.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兼并、被撤销、被吊销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8.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8.6.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8.6.2出现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情况,导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8.6.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8.6.4其他因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兼并、被撤销、被吊销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的。

  8.7乙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约定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工作交接尚未完成的除外。

  8.8聘用协议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关系的,聘用关系即行解除。

  第九条 乙方的职责

  9.1若乙方被派遣至外地或国外工作,其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风俗文化。

  9.2乙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解除、终止后的12个月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游说、要求、鼓动甲方客户与甲方终止业务关系或擅自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业务。

  9.3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任何甲方使用的及外来的(通过购买或许可使用)计算机软件。

  9.4所有甲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统计方法、系统流程、程序、文件、档案、材料、工作资料和任何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产生的所有事物,包括信用卡和钥匙卡,以及任何前述文件或物品的复制品,应当于本协议终止时或应甲方要求,返还给甲方。

  9.5因工作需要,甲方将为乙方配备计算机等设备供其在办公室使用。若甲方提供的是便携式计算机,则乙方应对该计算机及其配件、软件,以及存储在内的所有文件、数据等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知识产权及他项权利

  依照政府相关法律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统计方法、系统流程、程序、文件、档案、材料、工作资料和其他任何有关的事物进行改进,或借助前述事物进行的发明创造,其所有权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上述权利,并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保守相关秘密条款

  11.1乙方应对其所掌握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任何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信息均不应向与甲方完全没有关系,或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技术服务关系、财务关系并不密切的第三方披露。

  11.2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1.2.1任何标有“秘密”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档案;

  11.2.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与甲方业务、经营、财务或甲方客户等有 关的非对外公开的信息;

  11.2.3经营管理方案、人事任免决定、企业利润、债务及税务申报情况等;

  11.2.4甲方或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协议、协议及往来信电函等;

  11.2.5客户名单、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号码名片、简介及其他有关资料或档案;

  11.2.6甲方的计算机软件、数据,统计或审计方案、工作流程、合作模式、文件、档案、材料、工作资料等;

  11.2.7甲方对乙方的培训内容及方法等;

  11.2.8其他甲方在会议、培训或通知中公开声明的秘密。

  11.3乙方除因工作期间需要或为甲方的利益并经甲方合法授权外,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上述商业秘密。乙方除应在聘用期间保守甲方上述秘密外,还应在解除本协议后一年内继续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