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合同(4)

时间:2021-08-31

保洁合同 篇6

  保洁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承揽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二、承揽范围及工作标准

  1.承揽范围:

  2.工作标准(见附件)。

三、承揽方式

  乙方承揽合同中所规定的保洁服务,并负责承揽保洁服务所需各种设备、材料、工具等相关费用。

四、承揽费用

  1.合同期保洁承揽费用总额为 元。其中,月度保洁费用为 元。

  2.保洁承揽费用包括保洁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乙方管理服务费用。

五、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承揽合同要求完成当月度保洁服务工作后,甲方 于次月 日前,扣除考核扣款后将上月度的保洁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进入甲方场所开展服务工作的必备条件,确保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进行服务工作的合法性。

  2.向乙方提供工作中所需的水、电供应。

  3.向乙方提供适合存放工具、设备、材料及更衣的库房。

  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按照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组织实施,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未完成的,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按月从乙方的承揽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员工从事与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无关的其他工作;否则,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选派态度和素质良好、已实行岗前体检的服务人员进驻甲方服务场所,并应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凡不符合保洁服务及其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乙方不得派给甲方。

  2.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3.乙方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承揽服务范围与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指导,以及甲乙双方的工作协调。

  4.乙方因服务不当造成甲方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在甲、乙双方共同查实情况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照价赔偿。

  5.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有盗窃及违法行为的,经双方查实,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应立即将其开除;严重违法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与保洁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自行承担员工的人身安全责任、劳资纠纷责任,以及由此发生各种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可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应制订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2.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承担一切安全风险责任。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工作范围及工作标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保洁合同 篇7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工人保洁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工人保洁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工人保洁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工人保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工人保洁合同。

  3、本工人保洁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工人保洁合同的,应在工人保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工人保洁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工人保洁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工人保洁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工人保洁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工人保洁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工人保洁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工人保洁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工人保洁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工人保洁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工人保洁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工人保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工人保洁合同未尽事宜或工人保洁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工人保洁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工人保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工人保洁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