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4)

时间:2021-08-31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受托方):无锡市人才市场

  乙方(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相关服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

  业务内容(共五项)

  1乙方员工就业(录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办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职称初聘及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

  3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各类证明

  4提供在《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人事争议调解

  5提供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6其他可以约定的其它事项(文字说明:)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

  2、乙方单位注册地在无锡市区以外的,须与员工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本市市区单位须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办材料交由甲方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3、负责员工档案的转入,为甲方提供办理业务必须的各项资料。

  4、及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元/月/人;

  相关费用在办理手续时根据服务期限一次结清,到期未办理续签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并将档案封存;日后乙方办理有关事宜,须向甲方一次性补缴所欠费用。(按协议期限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甲乙双方未尽通知义务,该协议继续有效。

  3、凡遇乙方单位注销、停业及国家(地方)政策调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执行的,本协议即行中止。

  4、甲方服务对象为乙方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的员工,服务期以实际缴费期限为准;

  5、本协议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时间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乙方须提供企业当年工商、劳动用工的年检手册及代理员工花名册。甲方核对单位存续情况、劳动合同续订情况、服务费缴纳情况等;相关记录将作为续订服务协议的依据和单位诚信档案的来源。

  6、本协议未竟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制订附件遵照执行。

  7、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无锡市人才市场(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 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座落于 市 区 道(路/街)

  小区 栋(楼) 门 室;房屋权属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计租面积 平方米,楼层 ,总层数 层,单双气有线 ,双水 。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租金按 结算,首付租金乙方于 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 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③拖欠租金积累计达十五日;

  ④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品; 。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 )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煤气费、( )宽带网络费、( )暖气费、( )有线电视费、其他费用 。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 ;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回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中介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由 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书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两页,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