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合同(3)

时间:2021-08-31

  最新资产转让合同(二)

  资产转让方 : 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 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甲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甲方愿意按照本 合同 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

  位于 市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房屋所有权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 房产 证号: 。

  3、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 资料 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4、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 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 财务 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

  2、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最新资产转让合同(三)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下属公司围的全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具体范围以资产明细清单为准。

  第二条 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年 月 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与转让资产等额的债务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

  2、双方共同负责与甲方债权人协调,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20xx年 月 日前,将甲方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额债务转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诺如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就债务转移事宜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乙方应当在20xx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五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 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 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董事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