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4)

时间:2021-08-31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拍摄二十集电视连续剧《 x 》(暂名,以下简称为《×》剧),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均同意接受本合同规定的每一条款及条件。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

  名称: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乙方:

  名称: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第三条 《×》剧的全部制作费用预算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为每集____万元,暂定为____集,总投资预算为____万元。其中甲方每集投资____万元,共投资____万元:乙方每集投资____万元,共投资____万元。拍摄完成后《×》剧其中国大陆版权归甲方所有,海外版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为剧本编写期间所需的资金支出由双方自行承担,编写完成剧本的版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第二章 合作方式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剧由双方根据协商确定的预算共同制作。《×》暂定为 集,如根据剧情及拍摄的实际需要,增加该剧的集数,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3条的预算成本追加相等比例的投资。

  第六条 《×》剧剧组由甲、乙双方各派一名制片主任参加拍摄。剧组的组建及日常管理,财务的支出均由双方的制片主任签字方能认可。在《×》剧拍摄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的,应由甲、乙双方的制片人共同协商确定解决的办法。

  第七条 对《×》剧剧组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乙方保证《×》剧每集至少提供二名香港演员担任主要角色参加拍摄。

  第八条 在双方共同摄制《×》剧的过程中,应互相配合,各自发挥优势。

  第九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联系新的合作方,但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之签订投资合同,所签的合同不能与本合同有抵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新增加的投资部分冲减甲、乙双方在总投资中同等投资比例。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各派出一名财务人员参加该剧的财务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投入及支出的情况。

  第十一条 在《×》剧开机前____日甲、乙双方各投入资金拍摄的需要作出全剧资金计划(见附件),甲、乙双方确认计划书后根据计划按时按量投入剧组使用。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其中一方在____日内未能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及计划的金额投入资金,则视其自动放弃参与《×》剧的任何权利,已投入的资金扣除30%作为违约金,其余部分待该剧全部发行完毕后退还。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同意,设立剧组专用账号,在《×》剧全部摄制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

  第十四条 拍摄完成后的《×》剧的大陆一切版权归甲方所有,海外的版权归乙方所有。这里的版权包括国内、海外播映权许可、歌曲、背景音乐、家庭盒式录像带、vcd、ld、dvd及因《×》剧派生出的一切权利。

  第十五条 《×》剧拍摄完成后如报送审批不能通过或需修改,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修改所需费用由双方按同等比例负担。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剧对外宣传一律由双方共同制定的宣传计划进行,均以双方的名义实施宣传计划。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拉到的赞助(资金或实物)该方提取30%的酬金,摄制组使用30%,剩余部分40%归为双方的利润。

  第十八条 摄制组为拍摄所购的资产在剧组结束拍摄完毕后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

  第十九条 《×》剧的主创人员的名单排名及参加投资各方的排名顺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4)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及解除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参加投资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的.方法。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承担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该合同总标的20%作为违约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 双方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北京地区相应的法院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4、工程按图纸建设要求建设到一半,甲方给乙方拨支持资金10万,待到乙方养猪出肥料时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给乙方肥料款50万元。

  5、乙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沼液、污水不许自行销售,统一给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的义务,对外甲方可称养殖厂是庄园的一分子。

  7、关于养猪厂的国家扶持项目资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约定和变更用途。

  9、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内容要求实施,如未按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实施,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建设猪场的水、电、路等生产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证保证车辆顺利进出。

  2、双方共同负责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的地方治安、社群关系处理、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检查工作、关系协调等事宜,以保证乙方安心生猪养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猪厂的建设,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

  2、乙方负责生猪饲养所产生的粪污的环保处理,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乙方负责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园区主渠,所有肥料归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环评手续及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建筑总成本的20%。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