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5)

时间:2021-08-31

安全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空调一批,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开通,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标的名称、型号、产地、数量、价款如下: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供应的空调产品质量以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有关标准。

  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空调设备为全新的合格产品。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法要求。

  三:交货期限

  1、空调安装工期和甲方装修同步配套进行。本工程为包括土建和电气施工内容,所涉土建和电气项目由甲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协调,乙方负责提供技术要求。201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调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作。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空调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任何漏项或短缺,在发货清单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由乙方负责将所缺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等补上,且不计入费用。

  3、空调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乙方同甲方一起进行空调调试运行验收。因空调设备质量问题或安装等原因出现差错,由乙方完全负责。

  4、空调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免费提供空调安装过程中水、电等必要条件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

  四:交货地址

  1、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方法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双方根据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和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此次验收仅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最终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安装调试后对空调设备运行性能进行验收,以空调连续稳定正常运行效果良好为准,由甲方组织各相关方参加,最终结论以各方签字为准。

  3、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合同设备的主辅材料的品牌、型号等及安装工艺,负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金额25%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无偿调换回原来主辅材料的品牌、型号等及安装工艺。

  六:安全责任

  由于空调设备安装属于专业技能操作,乙方应派有相应资质技术人员安装。如因安装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订金,即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2、设备到达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大写)元(¥ 元 );

  3、空调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人民币) );

  4、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7天内无息返还;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要求的发票,支付到95%时提供全额发票。

  八: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元 );

  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运行,乙方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及设备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甲方按10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提供的空调设备不符合合同质量的规定,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十五日内给予无条件免费更换。

  十: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通知后1个小时内,立即派遣合格维修人员达到甲方所在地维修,直至修复为止。

  2、空调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直至用户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熟悉日常保养。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故障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于甲方操作失误造成故障产生,乙方负责进行排查处理,但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4、保修期满,免费上门服务只收取配件费用。对同一部件连续出现二次故障的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直至甲方满意。

  5、说明书、保修单及相关产品合格证等在竣工验收时乙方交甲方签收。

  十一:公证费 由提出一方承担。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条款

  十四: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安全合同 篇9

  甲方:xx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焊工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虚心接受总公司、项目、班组(或劳务队)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开关闸箱要加锁,不用时或修理时要将开关锁上,修理时要加挂“正在修理,请不要合闸”。

  3、开关闸箱内不准放杂物,不准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4、电焊机一次线超过2米时,要将导线挂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损漏电;如在金属结构物上工作,需保证电线绝缘的完整性。

  5、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保护用品,在脚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带,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湿环境工作时要穿绝缘的胶鞋,要预防电焊钳等部位漏电。

  6、除电焊机上的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拆接外,其他电源线只准电工装拆。

  7、通电后,电焊工不得触及电焊机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有漏电要找电工修理。

  8、焊接储存过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须先找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焊。

  9、电焊工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灯,不准酒后登高作业。

  10、电焊时,要清理焊渣溅落可能引起火灾的易燃物;电焊钳、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热引发火灾。

  11、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2、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