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3)

时间:2021-08-31

广告合同 篇7

  甲方名称: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设计工作室

  公司地址:_________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能够合作愉快,以及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特签定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可将乙方在组织结构上编制为其企划设计部,在配合甲方工作中,乙方均以甲方划设计部或企划顾问的名义参与工作。

  二、乙方所有成员均可为甲方工作,但具体可由乙方按照需要自行调配,正常工作地点目前仅限_____内环线以内企事业单位。

  三、乙方负责甲方企业形象广告和产品形象广告的设计工作,保证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设计事务,并保证其设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形象推广工作。

  四、甲方给乙方设计的工作量为:每月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个标准p(1页纯平面图为1个标准p,特殊性质设计不在此例,比如标志设计)。如果超出最多工作量,所超出的量费用按实另计。

  五、甲乙双方的费用按月现金结算。每月月终_________日内,即每月_________日前甲方必须结算上月费用给乙方,结算_____元人民币/月。但在签定此合同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费用做为预付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甲方。

  六、双方结算的费用仅为设计服务费用,不包括以上合作所产生税费。如甲方有乙方此合同工作范围之外其他项目与乙方合作,双方可另行签定单项合作协议。乙方保证以最优的价格服务甲方。

  七、若因乙方原因其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费用按月周期内平均每天的费用(_________元/天)进行结算。

  八、在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设计的作品,在甲方付清相应服务费用后,其知识产权即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其转让甲方之外任何第三方作为商业用途。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全部电子文件及相关甲方资料移交甲方。

  九、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派的非甲方公司的广告设计事务。

  十、单次合作周期最短不少于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次合作的期限为: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到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十一、双方因不可抗拒力(如地震、台风、战争)而使本协义终止,不在违约范围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设计工作室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广告合同 篇8

  甲方:贵州省铜仁梵净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迎接本公司在风情园内举办的“20xx庆国庆 民族风情园‘嘉禾天豪’国庆游园活动”,使园区内增添更浓的节日气氛,且本着我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策划、统一推广的宗旨,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将民族风情园内的路灯灯杆交由乙方用于悬挂道旗发布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路灯灯杆交由乙方悬挂道旗发布广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路灯灯杆上的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二条 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大型公益活动需使用灯杆道旗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统一安排,广告发布时间顺延。

  第三条 路灯的位置及数量

  1、甲方交由乙方使用的是园区内所有的灯杆,共计80根灯杆。

  2、每根灯杆上乙方可悬挂两面道旗。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半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欲继续使用该路灯发布广

  告,应当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本合同总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前述费用包括使用费、制作费等。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费用。

  第六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贵州省铜仁梵净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广告位发布广告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广告位租赁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位类别、位置及规格

  1.1乙方租用的广告位属于:

  □ 室内广告位 □ 室外广告位 □ 其它

  1.2乙方租用的广告位位于:

  1.3乙方租用的广告位规格尺寸为 。

  第二条、广告位租赁期限及广告内容

  2.1广告位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广告位所发布广告的内容为 。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3.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广告位租赁费¥ 元/ ,电费¥ 元/ 。

  3.2上述款项乙方同意按如下付款方式(任选一项,在序号前用“√”表示,未作明示的,视为以A种方式付款):

  □A.从乙方在甲方的销售货款中直接扣除

  □B.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以现金或支票支付

  □C.其他

  第四条、广告的制作与安装

  4.1广告由乙方自行制作,制作前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须经甲方审查认可。若乙方委托甲方统一制作,乙方应按甲方标准向甲方缴纳广告制作费¥ 元,材料费¥ 元,并同意上述款项按本合同第3.2条规定支付给甲方。

  4.2乙方自行制作、委托甲方制作的广告画面之产权及版权均由乙方所有,因广告的版式或内容所引致的纠纷、诉讼概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扣回已先行垫付的赔偿款项,并保留对不足部分进行追偿的权利。

  4.3广告由乙方自行安装,安装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按甲方的排期进行。若乙方委托甲方安装或需甲方协助安装,乙方应按甲方标准向甲方缴纳安装费 ¥元,并同意上述款项按本合同第3.2条规定支付给甲方。

  4.4乙方的广告安装应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5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人员的意外伤亡、对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广告的管理

  5.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按该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对违法、不健康、有损甲方形象或信誉的广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5.2室外灯箱广告亮灯时间一般为每晚天黑时至商场营业结束,具体时间以广告位所在商场的规定为准。

  5.3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负责保持广告展示面清洁、亮泽及完整,并不作遮挡或覆盖。甲方可自行或应乙方要求对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的广告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广告的最佳发布效果,维修费用遵循“谁制作,谁承担”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6.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缴清广告租赁费就从甲方商场撤柜的,若乙方的未结货款在扣除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不足以缴清广告位租赁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拆除乙方广告另行招租,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欠广告位租赁费。

  6.2合同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广告位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但应于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不再租用该广告位的,也应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

  6.3甲甲方有权将租期已满既未续签合同又未另交广告位租赁费的广告位予以拆除。

  6.4合同期届满,双方未重新签订合同、又未拆除该广告位的,视为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仍可依照本合同标准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广告位租赁费,并对不足部分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7.1租赁期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签订本合同时尚未知悉的政府管制因素等)导致该广告位灭失、毁坏,不能继续租用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已收取的广告费不予退回。

  7.2合同期内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广告位租赁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按租赁时间酌情退还部分广告位租赁费。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