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3)

时间:2021-08-31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工程项目,而乙方具备工程相关信息。现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工程相关项目信息,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介绍沈阳市保税区大连海关项目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该项目建设承包等合法方式与第三方(业主方)签订该项目合同。

  二、居间报酬与给付方法

  1、居间费按工程总造价3.5%计取,详见建筑施工合同。

  2、居间报酬支付方法:甲方在工程预付款35%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投资建设总额的3.5%,如在预付款到帐后三个工作日乙方没有收到居间报酬,则视甲方违约,可从下一批预付款扣除双倍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税金由乙方支付。

  三、约定事项

  1、甲方与业主方(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向业主方(第三方)表明其为 甲方居间人,并向甲方介绍该项目相关情况,由甲方确定该项目可行度。

  3、乙方在认真完成甲方委托项目事项,即按合同法第一条规定提

  供该项目的真实信息,并与甲方与第三方(业主方)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系、协助、撮合服务,但确定权在甲方,乙方对该项目的任何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与业主方(第三方)签订合同即视为乙方已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居问报酬,甲方按照双倍居间报酬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乙方,乙方有权从工程款中领取双倍居间报酬。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该工程信息验证为真实的,甲方因某些理由拒签或再找其它方签订该项目合同视为乙方已经完成该项目的居问服务,甲方因承担该项目的全部居间费用。

  6、余下工程合同,均由乙方协调,撮合续签合同,甲方不得单方面与业主方续签合同,如在需要使用多个资质签订该工程项目合同时,业绩归乙方,居间报酬按本合同标准执行,如发现甲方不经乙方与业主方签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一经核实,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双倍居间报酬。

  7、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方式,以现金打到的账号:

  甲方如在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兑现,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30%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在3天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8、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甲方若不能与业主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则本居间协议视为无效。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

  乙方代表

  身份证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当地相关法规,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对承包御景庄园项目施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御景庄园1#、2#、3#、4#、5#、6#、7#、8#、9#、10#、11#、12#、13#、14#、15#、21#、22#、23#楼及地下停车场。

  二、工程地点:奋斗路北段植物园对面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劳务大清包)

  四、承包价格:执行以下平米包干价格进行结算:

  砖混结构 元/m2

  框架结构 元/m2

  框剪结构 元/m2

  五、结算办法:

  1、依据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乘以对应的单价之和作为结算总承包价。

  2、凡设计变更单项不超500元(含500元),累计不超10000元(含10000元)不予调整。因设计变更需调整时,执行黑龙江10年计价定额,另加50%费率一并列入结算。

  3、凡承包价以外的零星项目,执行计价定额结算,不能执行计价 1定额结算的,以现场签证结算,清借工按:技术工种 元/工日(8小时),普通用工 元/工日(8小时)。

  4、施工配合费按分包项目定额人工费的5%计取。

  六、承包范围:

  1、施工图设计范围(除单元门、进户防盗门、塑钢窗、水电、消防、地暖、弱电、可视对讲、外墙保温涂料、电梯由甲方另行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内容。

  2、提升设备基础,临时设施人工费,进场材料卸车费,二次搬运费及装卸费。

  3、大型机械设备(挖掘机、自卸车除外)、生产工具、脚手架、模板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4、镀锌铁丝、绑丝、铁钉、焊条、焊剂、切割片、隔离剂、乙炔、氧气、钢筋垫铁、垫块、胶带及各种小五金等。

  七、付款方式:

  工程款拨付按三层、六层、九层、十一层、十四层、十七层(车库不计层次)主体结构封顶分批拨付,每批付实完工程量的70%,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付至工程总价的8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在甲乙双方确认结算总价后的30日内,除留5%保修金外一次付清。保修金按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期满后一次返还给乙方(此款不计利息)。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计日历天数 天。

  十、材料供应:

  乙方应根据公司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前7天上报材料计划,经公司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按材料计划日期、数量供应至现场。

  十一、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负责协调外界关系,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整理竣工验收资料,负责现场的施工签证,联系设计方进行图纸设计变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例会,解决施工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文明、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项目三通一平(电源仅负责二级箱)工作。

  2、乙方责任及义务:

  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负责按甲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力量及配备施工机械工具,负责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参与图纸会审,报送材料计划,协助材料取样,试块制作,协助甲方做好三通一平及所需的临时设施工作。做好工人的工资发放工作,应与工人签订劳务协议并严格履行,杜绝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负责项目、生活区的文明卫生工作。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措施工作,负责成品保护,负责分包项目施工的配合工作。

  十二、安全保证措施:

  1、乙方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将培训记录证明入档备查。

  2、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3、凡未按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经济损失及善后的安排均由责任人一方负责。

  十三、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应对工人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并由专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对不合格的部位应予以整改。

  2、凡经甲方、监理提出有质量问题的部位,乙方应及时组织整改,拒不整改者,由监理提出处罚,甲方认可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处以每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并勒令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按限期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拒绝当期的工程款拨付。

  十四、工期保证措施:

  1、乙方应根据合同施工期限及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工人、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等,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2、凡未按施工期限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

  3、因甲方手续、材料等因素影响乙方施工时,工期顺延。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

  十五、材料节约措施: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用量报送材料计划,凡因乙方报送材料计划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与设计需求不符时,其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该费用由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该项目进行限额用料,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损耗系数进行计划材料数量。经竣工结算后领取材料超预算量时,其超出部分按实际购进材料价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支付5%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与另一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除违约金支付后的不足部分还应支付经济损失补偿金。

  十七、保修期限:

  土建工程1年,安装工程2年,暖气工程2个采暖期,防水工程5年。

  十八、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洽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