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3)

时间:2021-08-31

合作合同 篇6

  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长期合作合同样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长期合作合同样本(一)

  甲方:

  乙方: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xx公司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改)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肉牛产业,配合扶贫政策,让更多的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有效利用本地青草、桔杆、酒糟资源,经以上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形式:

  1、由甲方统一提供优质小牛,统一提供饲养技术,统一提供饲料,统一回收成牛。 2、由甲方将小牛购回经调养并购买保险和过磅后交乙方代养,母本重量归甲方,乙方育肥出栏时交甲方回收,增重部分由甲方按每斤9.7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农户贷款由甲方回收成牛销售后,代乙方全额偿还银行贷款或继续合作。

二、资金来源及管控办法:

  由农户提出养殖计划申请经村委和推荐小组同意,经公司和银行调查合格后,由农户提供贷款申请及所需资料,由甲方向银行作保证担保,在银行贷款,根据银行放款额度,乙方应按总额全部转入甲方账户,做为购买牛种和饲料使用,资金的使用由银行监管,经公司提出购牛计划合同和购买饲料计划并告知农户后经贷款银行行长签字后支付。

三、农户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建圏能力;2、养殖区域必须是交通水源方便,符合国土、环保畜牧等部门的要求;3、农户需有充足的劳动能力;4、农户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户,银行利息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有政府贴息应由乙方享用。 四、交牛地点:小牛交接在甲方牛场,运费由乙方负责,回收地点在乙方牛场,运费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提供饲料价格按厂家发票结账,宜宾县范围全价饲料每吨不超过叁仟肆佰元(含运费),条件成熟后可由乙方自配。

六、牛只到农户牛场后的服务一律免费,牛只因病死亡农户不承担损失,增长部份甲方按照9.7元一斤支付乙方。残质由甲方处理。

七、在饲养过程中农户如有私自屠宰和偷卖牛只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和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甲方要求所有农户饲养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一份,保额不低于20万,保费由乙方承担,受益人也是乙方。由甲方统一购买办理。

九、签订该协议后,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有补充的相应事宜,应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银行一份,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是国内领先的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_______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__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__公司所需要的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