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3)

时间:2021-08-31

建筑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易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北瀚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所有廉租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甲方所有廉租住房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2.4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人员、设备顺利进场并施工,如乙方人员、设备受到阻拦无法进场施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 付款方式

  每年分两次付款,半年一次,材料价格以保定价格信息中心为准,人工费以实际发生计算,每工200元整。

第5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

  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6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维修完工后,由甲方负责人验收并现场计算工程量并确认签字。

第7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8条 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6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