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3)

时间:2021-08-31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一、试验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后才能上岗。

  二、试验人员在现场检测压实度的过程中应注意过往的车辆。

  三、在检测压实度时,应注意用酒精烧含水量的方法,严格按酒精使用说明操作,闲杂人员不能乱动,亲自操作使用酒精燃烧含水量的操作人员要穿棉布或阻燃衣裤,严禁穿化纤衣裤。

  四、使用燃烧酒精检测泥土的含水量时不得直接把酒精倒入饭盒中,应把酒精倒入勺子上,然后再用勺子倒入饭盒中,第一次烧完后用干木条伸入饭盒中,干木条不被烧着即表示酒精已经燃烧完毕,然后再用勺子将酒精倒入饭盒中,倒酒精入勺子时,应与饭盒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米以上),并要背风倒取,倒完酒精后应及时盖好酒精桶的盖子。点燃酒精就用火柴。

  五、称量含水量时应用手触摸一下饭盒侧面,待饭盒冷却后再进行称量。

  六、在试验室操作时试验人员应检查电源、电线、插座、闸刀等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请电工进行检修,严禁非专职电工拆修电器设备。

  七、在试验操作过程中,试验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当发现机械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待专业人员检修完好后方可使用。试验机电设备在运转时试验人员严禁擦摸机器转动部分。

  八、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九、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工程处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成都SXD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成都盛世立元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有关材资料及素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共守。

  一、协议事项

  1.1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制作施工项目安全提示横幅及安全施工宣传展板,尺寸:1.2宽×2.4高,计1 9个,制作单价980元。横幅3条,红底白字,90公分×16米,制作单价388元;运输安装:1186元。展板框架与支架为不锈钢制作,单个为合页链接,可单个摆放,也可做整体使用;画面为PVC板裱高精度写真,防水、防风、防晒。

  二、协议款项及支付办法

  2.1 经双方协商,制作设计及运输服务费用总计20970元人民币。

  2.2 乙方交付产品三日内,甲方以转账形式全款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2.3 乙方账户开户行: 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户名: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展板宣传素材。

  3.2监督乙方广告宣传及设计的质量进行监控。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以最优秀的人员配置全力为甲方提供广告宣传方案及策划方面的支持。

  五、违约责任

  5.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7.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 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 方;成都SXD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成都盛世立元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安全合同 篇6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量,决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安全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权、责、利关系,经协商一致,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

  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报表,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4、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5、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终止。

  五、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4000元人民币,不足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工资包括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1日至5日,若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认定乙方管理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资按4000元每月结算。

  2、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顺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工资按元每月结算

  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应达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否则,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时时,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工作中,应自行解决膳宿问题,若有事需向甲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八、乙方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则,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时,其一切责任自负。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违反甲方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处理。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在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组织安排,不得擅自对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项目进行更改,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自双方签订本聘书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时,乙方不得单方解聘,否则,建设单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负承担。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遵守执行,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后失效。

  甲 方: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