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全园师幼的防范意识, 证幼儿的人身安全,结合幼儿园实际,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现象,落实安全责任。
2.甲方建立安全责任层层管理制度。后勤处主任对园长负责,清洁工对后勤处主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全园校园卫生工作及男女厕所卫生工作。
2.师幼的一日垃圾,负责运送到垃圾屋。运送后及时把残留物清理干净,否则预以适当罚款。
3.讲究卫生,身体健康,勤洗衣服。
4.厕所及时冲刷(至少每天一次),做到无臭气,无异味。
5.随时保证校园办公室,教学楼所有过道的干净。 6. 如因工作失误或自然疾病(灾害)造成的.安全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以上责任书签字后生效,供双方共同执行。
校方盖章: 责任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配送单位) 乙方 (某某有限公司)
甲方签约人乙方签约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针对规范食品批发、配送环节,保证食品质量,经双方协商,特订立食品配送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所属的某委托甲方进行食品配送,甲方配送食品种类必须征得乙方同意,方可配送到放心奶亭。
二、配送食品范围:牛奶、饮料、冷饮、休闲食品和水。 三、货物配送和验收:
配送货物清单需一式三份(货物名称、数量、批发价、总价),甲方将配送奶亭的货物清单于每个星期的星期二和星期五提交给乙方;甲方提供汶上县放心奶亭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样物品的市场批发价格,及时配送物品;甲方不得虚报或瞒报所配送物品,如乙方发现甲方虚
报或瞒报所配送物品数量,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收益分配:甲方将配送奶亭总货款(批发价)的百分之一按时交给乙方,乙方将配送权交甲方,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利润空间。
五、甲方的职责: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的食品,及时发货,保证市场所需。
2、甲方拥有与代理商谈判的权利,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的报价,包括代理商的供价、批发价、零售价。
3、甲方真实报送物品配送价格和总价,不得虚报或瞒报所配送物品,如乙方发现甲方虚报或瞒报所配送物品数量,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甲方配送放心奶亭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样物品的市场批发价格。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监督甲方的配送物品。
2、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检查奶亭业主的擅自进货、砸价等市场行为 3、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利润空间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供货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二o 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安全合同协议:
一、乙方起重负责人及吊机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要求擅自操作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提供吊机操作人员资质上岗证(特殊工种证件),年度车辆验审证件、车辆保险单、卡证。不得带病运行,如因吊机故障而发生设备、人身或其他原因乙方造成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起吊前乙方应对吊机工作位置支腿地基是否结实进行测定检查,并不得超载起吊重物。
四、起吊时吊臂下方严禁站人,重物离地后应进行冲击试验,乙方应再次检查各受力部位情况,确保安全后准许进行,重物悬挂空中升降转位时,应控制摆动,保持稳定,同时吊机司机要注意乙方负责人指挥信号、手势等。
五、在变电所内吊装,乙方与带电站分保持足够安全距离10kV(2米):35kV—110kV(4米),同时遵守甲方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项。确定吊机位置在城区街道人员密集地段地吊重物,必须加设围栏并有专人看护。(需甲方协助提供采取安全措施要求,经双方确认后进行)。
六、乙方违背安全合同注意事项,而违章、违规吊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接受处罚。
七、如甲乙双方对上述安全条款认可并签名,工作单和安全合同协议生效。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吊机车主(签名)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东营市河口区油区办建设工程项目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工程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河口区油区办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见图纸)。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济南生产基地四分场 到达地:办公楼新址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9辆,载重量:30吨。 运距:11公里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27.5元/方计算。
本合同甲方负责买土每方8元(不含税),乙方负责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甲方支付运费时,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甲方开工前全部支付买土费。当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运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