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合同(4)

时间:2021-08-31

简易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门),担任____________(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五)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易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装饰装修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太原龙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其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设备、用品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装饰施工地点:

  路(小区)幢号(单元)宅。

二、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指:

三、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总额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计元;送货到场之后支付40%,计元双方约定:如变更采购内容,变更部分按实另计。

  3、材料设备代购完毕后,乙方应将供货商的供货凭证移交给甲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出具的代购主材设备的暂收款收据,并结清款项。

  4、逾期付款:甲方未及时付款、采购供应材料等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十天以内的,甲方每天支付乙方50元;十天至三十天每天为100元;三十天以上的每天为150元。

四、材料质量及价款的约定:

  1、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

  由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规格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甲方承担责任;造成工程返工或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

  由乙方推荐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用品,并应得发:客户、家居集成中心、财务部(留存备档)

  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如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应禁止使用,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委托代购材料设备在采购或变更时应及时签证和补差价。

  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选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在确认其品牌、规格、价格时,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工程竣工后凭签证确认的材料价格按实结算;如果确认后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价格与原预算价格有差异时,在采购时应及时结清材料差价;涉及部分材料退货或补货的,在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包括搬运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付给对方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解除本合同。

六、材料质保: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材料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七、纠纷处理:

  因材料及用品质量或其他原因双方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或者提请太原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 提交太原市消费者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及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及相关联系单、发票、其它单价确认资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乙

  方分公司(分部)签订的合同,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涉的价款币种均指人民币。

  5、附:《住宅装饰装修主材设备委托代购清单》

  甲 方:乙方(受托方):太原龙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姓 名: 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