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股东的名称、住所:
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应用先进的管理和信息技术,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各方出资额、方式: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万元。其中
xx 以现金出资x万元人民币 占出资的x%
xx 以现金出资x万元人民币 占出资的x%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n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或设),由上海复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派。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及其权力和义务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六条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具体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制定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第七条 财务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八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九条 期限、终止和清算
公司的期限为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关于公司的终止和清算,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第十条 陈述与保证
各方已具备签署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有能力切实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与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已存协议并无抵触之处;
各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
并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其他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法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
D.重大债务
E.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新法规的实施、地方性的新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一方对协议条款提出变更,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可在公司设立之日前的任何时间,因下列情形发生而解除:(a)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b)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其义务和职责,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叁拾日内仍未完全履行的。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即时终止,但因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六条 本协议项下各种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中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6份,协议各方各执贰份为凭,其余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公司成立后,以公司章程为依据。
兹为见证,各方与文首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
各方股东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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