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3)

时间:2021-08-31

广告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户外大型高炮广告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该广告设置要求为:乙方包工包料(不含灯具及电器设备和辅材),数量只,广告牌下口距地面高度为米,立柱颜色为色,广告面为彩钢蒙面,广告牌规格为:

  2、上述广告牌工程施工图纸。

  二、甲方的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下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直实准确性负责。

  4、应由甲方承担其它工作。

  5、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根据工程进度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的工作结果给予验收评定。

  7、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群(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8、甲方负责交警、路政、高速公路管理处、城管、地方群众的协调工作。在协调工程中造成乙方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9、立柱基础由甲方制建。

  三、乙方责任

  1、按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工程项目。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乙方接受甲方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工程全程监督,依据实际结果给乙方验收评定。甲方提出施工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乙方应立即给予答复并及时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该广告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因人为所致、不可抗力所致产生的结果,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确系质量问题造成的无法修复的严重损坏乙方向甲方赔偿广告牌等值费用,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出现可修复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理。

  四、工程施工工期:

  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个工作日工程竣工。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延期竣工的相应损失。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停工。

  4、不可抗力。

  5、经双方协商同意工期顺延。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延期时日。

  五、合同总价:

  经双方商定,广告牌施工承包价元,共计小写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乙方合同总款40%计:元定金;待该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完成,再付55%工程款计元;本工程竣工后7日内甲方今年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给乙方结算工程款。余款5%计: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到期前7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质保时间为一年,一年内由乙方免费保养,从第二年起由甲方负责每年的维护。人为或不可抗拒力量原因引起的损坏,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如有维修另作收费。

  九、工程竣工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和合同约定相关验收内容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自工程竣工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毕,验收之日即为合同标的物交付之日。

  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第三方干涉工程施工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通报。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这一份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第1页(这一份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这一份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这一份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这一份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这一份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