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3)

时间:2021-08-31

安装合同 篇5

  安装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设备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

  为约束甲乙双方有效执行相互协商并达成的节电工程施工合同。特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备安装使用的条件、经济效益。

  1.甲方提供整体用电费用、用电负荷情况的准确资料,并协助乙方对以上各项资料测试核准。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并经测试核准后的资料,给甲方做节电工程的方案和预算。

  3.经济目的:按照乙方的改造工程方案将使甲方的总体节电率达到_________%。

  第二条 所安装节电设备名称、型号、质量、单价、数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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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型号 │ 规格 │质量标准│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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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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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使用、维护、保修责任

  本公司的产品保修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维修。使用年限在十年以上。

  第四条 安装条件和结算条件

  1.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节电设备安装前后同一负载,同一时段用电量情况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测试结果达到第一条第三款节电率后。甲乙双方则按改造方案实施全部改造工程内容。该节电设备计入总工程款中;如果甲方因故不能实施进一步改造工程,则需要将乙方已安装节电设备款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测试结果签字后即付给乙方。

  2.甲方认可乙方的测试结果,同意进行总体工程实施安装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乙方将节电设备运到安装现场安装施工前,甲方应向再次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安装结束并远行正常后十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可以按照乙方开户银行的要求进行节能贷款。专款专用,贷款将全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甲方要用节电费用负责按规定时间分期还贷。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提供准确用电量及负载等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帮助。

  2.甲方在节电设备安装后,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如未能按照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则乙方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在节电设备安装后的测试期内,不增减该条线路的用电设备数量和负载。否则因此未达到约定的节电效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保证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效果指针。

  5.在以上前提下,如乙方设备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节电率,则无条件撤回设备。并将试用部位恢复原状,如造成经济损失,则如数给予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条款规定,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则须给对方赔偿不少于本合同标的额5%的经济损失。并在合同签定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一个月内付给对方。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文件为准。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公正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双方自觉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

  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

  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 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 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 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