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租房合同(3)

时间:2021-08-31

最新个人租房合同范本5

  出租方(甲方):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自愿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房屋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标的用途

  甲方将位于市 路 号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家生活 使用(租赁用途)。

第三条 合同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第四条 租房款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元整)。

  2、本合同按(分期、一次性)交付租房款为定。分期交付的,按季计算。凡分期交付租房款的,乙方应在下一期继续居住前一周内交付款项。

  3、租房款以 交付。

  4、乙方应支付押金 元。押金待本合同到期时房屋、室内设施无损坏情况下全额退回。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

  1、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房款项,凡乙方迟延交付房款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扣除乙方 %的租房押金作为违约金。

  2、甲方每有权在与乙方约定时间后共同进行一次房屋检查,乙方超过两周无客观原因不同意的视为乙方违约;但在检查过程中,除非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事项,否则甲方不得借故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有权在交付足额租金后合理使用房屋、以及房屋内配套的家具、电器,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经乙方同意私自处分这些家具、电器。但上述设施若出现安全隐患,甲方可换置或处理后同乙方协商补偿事项。

  4、乙方有权在甲方的同意下增置其所需的家具,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所增置物所有权归属乙方,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搬出或与甲方协商处理。

  5、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结清以上各项费用。

  否则甲方有权从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并且保留对费用超出部分的追索权。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包括且不限于不得转租)、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道德行为,也不得对近邻造成伤害、妨碍或干扰。

  7、乙方不得损坏房屋以及房内设施,房屋主体不得改变,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损坏。若违反本条,乙方应当承担所有责任。

  8、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

  9、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10、凡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合同接触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通知方式包括并不限于电话、短信、书信等);并且甲方有权追索乙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索赔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六条 合同终结

  1、 合同期限届满;

  2、 双方协商均合意解除;

  3、 乙方违反本合同款项的约定,甲方可随时单独解除合同;

  4、 若甲方因自己的原因单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且在退回乙方租房押金的同时对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1、 未尽事项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家具、设施清单》(附件1)一份,费用标准以清单为主。

  3、 本合同签订之日煤气表计数;水表计数 ;电表计数 。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最新个人租房合同范本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 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