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聘用的合同

时间:2021-08-3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驾驶员聘用的合同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时间: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应持有公安、运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书,能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劳动报酬:

  1、按每月元/发放,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至18日。

  2、甲方为乙方购买(工作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工作期间执行严格的出勤、考勤制度,除国家规定的国假之外,其余时间一般不得请假,超出假期每天扣工资元/天。

  3、工作期间外出包食宿,在长炼范围内食宿自理,上班自行安排交通方式。

  四、责任承担:

  1、违章罚款处理均为乙方本人负担(甲方证件手续不齐,超载等除外);

  2、酒后开车,私用车辆,擅自交与他人驾驶及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全部经济责任由乙方本人负担,且自动终止合同。

  3、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裁决,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乙方需承担30%的经济责任。发生机械事故,乙方需承担30%的经济责任。

  4、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者需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整,但因甲方经营不善,双方合同自动取消。乙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在工作期间,为保证驾驶员的充分休息时间,乙方不得在工作之余经营运输义务,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6、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