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导游合同

时间:2021-08-31

  甲方:温县陈家沟拳根旅行社

旅行社导游合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达成本协议,为维护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公司兼职导游,此行为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民事行为。

  二、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劳动报酬

  1、兼职导游带团日补助为60元/人。

  2、导游带团如需赴温县或异地,旅行社报销相关车费。

  四、甲乙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甲方承诺乙方:

  1、及时给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每次作为全陪为旅行社带团,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保或人寿公司人身意外伤害险一份。

  乙方承诺甲方:

  1、对旅行社忠诚,责任心强,按旅游合同约定完成所派团队。

  2、优质服务,善待顾客,维护旅行社形象。

  3、团款丢失,乙方负完全责任。

  3、组团及时交纳服务质量跟综表,地接及时反馈带团过程中的最新信息。五、特别约定

  带团期间若因不可预测原因,对乙方形成伤害,甲方责任限于为乙方办理的相关保险。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旅行社

  二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