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样本(3)

时间:2021-08-31

  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记录,验收签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报告等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

  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

  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理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

  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

  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

  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

  6)负责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

  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严格执行。

  3、开工前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