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安装合同

时间:2021-08-31

  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