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会所举办活动的事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项目
1、餐饮:
(1)自助餐()
(2)围桌()
2、会议场地:
(1)一楼西餐厅+户外休闲咖啡座(600㎡)()
(2)二楼大厅(200㎡)()
(3)二楼多功能会议室(40㎡)()
(4)二楼VTP包厢(50㎡)()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点____分至____点____分
三、收费标准
1、餐饮:
菜金标准:_______RMB元/位,优惠价_______元/位
保证/预计_______人(桌)数:_______保证人数人,如未达保证人数按保证人数收费,
超出保证人数按实际人数收费。
2、会议场地:
会议室类别
面积
商家门市价(元/小时)
优惠协议价(元/小时)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餐饮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场地租赁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本次活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乙方需提前3天(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本次活动预付款,预付款为总金额的50%金额,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活动的定金。若活动取消,定金将不予退还。所有费用在活动结束后全部结清。甲方按乙方的消费金额向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甲方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违约责任
1、活动举办期间,乙方应服从会所工作人员安排,如对会所造成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项目费用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该合同总额的1%。
六、不可抗力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气候,战争、地震、罢工、动乱或司法、政治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协议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均可据此免除本协议项下责任,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法律效力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2、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间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若因特殊情况确须终止的,须由提出方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八、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2、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负责人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地址:
负责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