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标任务
2015年,全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巩固基层基础,积极稳妥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外生育控制、孕情发现等重点工作,完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确保年度人口出生率稳定在9‰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一下,二多孩政策符合率90%以上,统计准确率在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5以内(其中,二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30左右),二多孩孕情掌握、早孕发现力争达到全市中上水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0%完成。市下达任务指标、利益导向完成率100%,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为主”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入,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在全市力争保持中等偏上水平。
二、 重点工作
(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坚持打基础。扎实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大力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信息清理、孕情掌握、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全员人口数据质量等几项重点工作。落实孕情管理奖惩措施,对孕情管理实行“月分析,月通报,月考评”。坚持长效手术落实机制,力争上环到位率90%以上,结扎率50%以上,二女扎50%。二是开展孕环检工作。加强每轮孕检工作质量与效率,力争做到重点对象见面率、参检率、准确率100%,努力提高孕情发现率,认真录入孕检记录,完善孕情监测系统,提高合肥市日常监测成绩,同时加大补检力度,个案追究力度,实行个案销号制。三是强化诚信计生管理。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的同时,积极的签订诚信合同到位,做到应签已签,应奖已奖。四是抓后进促平衡。按照合肥市前两年的“后进村”指标要求,继续抓村级各项工作指标完成,保持村级水平高位运行,村级工作平衡发展。
(二)强化优质服务。
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业务技术的学习,做到常服务、服务、会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推进出生缺防治,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待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三是开展生殖健康检查。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服务,以市服务站医技人员为主,镇服务所医技人员为辅,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服务,做到药具发放工作常态化。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重拳打击“两非”行为。对孕情非正常消失人员要早知道、早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5年力争突破1例省内大案要案。二是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本年度政策外生育人员,严标准、控人情,努力提高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比例,充分利用法院起诉,强化征收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力争全年法院起诉4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百万元。三是开展便民维权。严格按照省市各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的简化办事程序,扎实做好网上办证工作,严格落实“四证”首问责任制,做到零投诉、百满意。树立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意识,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四)提高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全员人口信息与流动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相互协作、信息共享,确保全员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全员人口数据提升。每月进行比对、更新、补充和完善全员数据,定期对人口进行清理登记,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工作的完成率、准确率纳入镇村考核。二是加强信息核实。对公安、民政、卫生等通报的每条信息要早核实、早上报,要做到无一漏档,上报及时,确保考核不失分。三是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每个村居要有一名专职微机操作员,确保信息及时录入、核对和变更;镇微机操作员责任强、能吃苦、会操作、业务强,对村级进行业务指导好、培训好。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是抓好平台反馈率。对省内流动人口摸准地址,建立健全双向流动档案,及时平台反馈。二是加强跟踪服务。对流出省外的坚持寄单制,提高寄单率,对江浙等较为集中区域要定期开展外出追检服务。
(六)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落实利益导向政策。认真落实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节育奖励、“三项制度”的奖励优待、提标扩面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生优待家庭政策落实,依法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孩一次性奖励、关爱女孩基金、人口基金等,扎实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加大对计生困难家庭的救助扶持,对失独计生家庭的关爱救助。
(七)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队伍是计划生育事业的根基,要保持计划生育队伍的稳定,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切实提高计生干部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着力打造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结构合理、精干高效、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八)坚持调度机制。
坚持工作调度和约谈,镇上坚持每月13号、28号召开调度会;对阶段性工作不力、落后的村(居)单独约谈、限期整改、重点督查,抓后进促先进,抓重点促平衡,抓典型促动力,及时扭转被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