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在下半年的平、平安建设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措施,经验,进一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综治工作人员自身建设。分期分批对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维稳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应急处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实现综治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排查化解阶段,加强对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推动措施,全面排查各种社会矛盾,让排查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村庄、进社区,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既要排查尚未解决的老问题,也要排查新出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排查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特殊群体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化解责任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党委、政府虽已经先后多次召开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但任务量较大,目前的工作力度还远远达不到文件要求,更达不到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期盼。我们要利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办法,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把党的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把平安建设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中去。
一、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把综治和平安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纳入单位年度计划,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好“一票否决”。
二、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民事纠纷案件调解率达到95%以上,努力将各种不稳定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全系统无职工聚众闹事和集体上访事件。
三、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防范,定期开展治安安全隐患检查,确保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本年内各单位不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
四、进一步落实单位法人的治安责任,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无经济、刑事犯罪案件。
五、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安全隐患等不和谐因素的预防。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工程款、环境保护;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及矛盾纠纷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进行疏理,能解决的要尽快尽早解决;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六、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众性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健全维稳工作预警预报、突发性事件现场处置、应急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要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载体,加强平安综治宣传工作,提高系统干部职工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深入开展“平安运输、平安站场、平安车船、平安建设”等“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通过半年来的不懈努力,我们深刻体会到,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单位”、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党政领导重视是关键,落实领导责任是保证,健全治安长效机制是根本,群众参与是基础。虽然我局的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针对平安建设工作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今后我们一定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寻求相应对策,理清工作思路,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为交通系统创建一个安定、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平安交通”,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治安环境,确保我区交通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