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管控计划(3)

时间:2021-08-31

  5.4.2《安全作业许可证》为实施附表1中第6到21项作业活动的基本管理要求,施工供方可根据某类作业活动风险大小,能够采取编制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有关的相关方会签、告知等管控措施,在确保该类作业活动风险可接受的情况下,可不必再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5.5 信息传递

  5.5.1辨识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各单位和项目重要节点安全管控实施方案)报送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和监理部质量安全部备案。

  5.5.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许可审批完成后,施工供方提前1周由工程管理部门报送项目部和监理部专业管理科室,安全管理部门报送项目部和监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可通过邮件、人工传递报送和登录施工管理系统信息平台。

  5.5.3施工当日土建施工供方应在通道口设置标识牌对施工区域人员进行告知,安装施工供方应在通道口设置电子显示屏对施工区域人员进行告知,xxx项目部应通过广播系统、门禁电子显示屏和重要作用信息公告对施工区域人员进行告知,具体要求见附表1中第22项。

  5.6 过程控制

  5.6.1 通过明确管控要素、管控事项要求、管理和监督岗位责任人,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主体责任,具体管控实施措施见附表1。

  5.6.2 被确定为3级风险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编制施工方案或标准化工作程序,进行作业许可,开展过程监督检查等措施,具体管控实施措施见附表1。

  5.6.3 被确定为4级风险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编制施工方案或标准化工作程序,进行作业许可,开展过程监督检查等措施外,还应当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其他具体管控实施措施见附表1。

  5.7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