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4)

时间:2021-08-31

二、对症下药,全力整改

(一)针对“与保险公司联合发文,强制要求各基层计生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摊派保险购买任务”的问题。决定自20xx年起,立即停止提出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数。市人口计生委不再与保险公司联合发文,市计生协与中国人寿曲靖分公司联合发文不再提出推动目标数。20xx年3月,XX市计生协与中国人寿曲靖分公司联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曲计生协〔20xx〕2号),贯彻云南省计生协与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联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云计生协〔20xx〕5号),文件中没有再提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数。《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计生家庭得到更多的保障和利益,推动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稳定发展。20xx年3月18日,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会暨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强调开展计生系列保险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自愿、群众最大受益原则,最大程度地回报参保群众,提高计划生育保险的保障力度。要做好宣传、发动、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坚持做到投保自愿,不得强制保险或变相强制保险,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扩大保险的覆盖面。要正确引导群众的保险理念,完善群众风险保障措施,积极协助办理相关理赔手续,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参保群众的满意度。

(二)针对“存在发展意识不浓、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低下和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从五个方面积极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举办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培训班,对市、县、乡213名人口计生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时通报市“作风办”明察暗访督查通报,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强化优质服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落实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奖励优惠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全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要求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坚决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切实认真解决“庸、懒、散”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要求人口计生部门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在职能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依法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案件卷宗和文本格式,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全市488名人口计生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依法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资金使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药具发放管理、奖扶制度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按照《XX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的通知》(大计生领〔20xx〕2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新增户帮扶工作,现将帮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