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质监局中心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部署,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促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建设“平安江东”、推进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具体内容
(一)注重实效,切实紧抓对内法制教育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为主要形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引领作用,年内组织2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履职能力。
2.全体干部积极学法。通过全员集中学、科室(队)分散学、个人自学、专家教学等方式,强化普通干部尤其是专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确保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专职(巡查)执法人员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5次。
3.注重全面学与重点学的有机结合。全面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开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程序意识;以《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作为分局履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一般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开展深入、细致学习,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创新形式,切实开展对外普法宣传
4.面向企业开展法律宣贯。对食品生产企业,继续普及《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及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安全操作技能;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强《计量法》和《XX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对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管理监督办法》等能源计量管理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增强用能单位节能减排意识。
5.面向公众组织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拓展载体,利用“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契机,继续开展质监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通过上电视、上报纸、上杂志等形式,重点推进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类产品和民生计量四大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质量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产品质量、关注质量安全、参与质量监督的良好氛围。
6.认真开展“阳光案审”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法制办、街道社区干部、居民和企业代表参与公开审理分局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增强各界代表对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加强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7.加强法制宣传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分局门户网站的宣传展示功能,辅以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政策规定等,宣传质监部门法定职责和工作实绩,不断提升质监部门的影响力,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