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创建平安村寨工作计划(3)

时间:2021-08-31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为了加强综治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加强平安乌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自觉性。组织开展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组织职工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城乡规划领域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决策、政策、项目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化解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城乡建设规划事业和谐发展。通过学习、宣传、调研等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创建平安乌海,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强职工的社会管理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三、继续创建“平安单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规划中心工作,按照“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置的好”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规划、科学规划、集体决策、阳光操作”的原则,推行“阳光规划”,积极创建“平安单位”。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决策。凡涉及到规划审批的事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专家评审(咨询)委员会、评审会、规委会逐级提交把关、集体研究、投票表决审批。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结果,加大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力度,全面公开服务时限,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各个层面把关中,严格执行规划技术规范,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公厕、超市、停车位、垃圾转运站、电子监控等便民的功能性设施配套,充分考虑到关乎民生的采光、通风、通行、安全等因素,优先保障绝大多数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尊重民意,珍惜民力,提高科学规划、民主决策水平,保证审批项目有效实施。凡是会议通过的项目,任何人无权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我局也始终按照集体讨论后依法履行调整程序。二是扩大公开内容,推进民主政务。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全部通过采取政务公开栏、施工现场竖立公示牌、印发资料、规划网页、新闻媒体发布、召开座谈会、举办听证会等多样形式对规划进行批前、批后全程公示,征求群众意见,与百姓形成互动,增强了工作透明度。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大规划公示力度,营造起广大市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法》实施的实际需要,结合全市城建工作会议精神,合理划分事权,完善市、区两级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权限,及时调整完善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体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新调整补充各方面专家公众评审小组,并实行票决制,对全市规划建设管理重要事项实行逐级把关和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推进精细化管理方面,研究修订《XX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XX市新建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8项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城市规划提供依据。同时我局纪检组加大技术审查会、局务会、评审会和部门联席会议通过的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情况的限时跟踪服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开展网上督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内部安全管理(配备了夜勤人员和安装了tap智能报警装备),内部财务审查、开通监督电话等形式,加强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无任何事故、案件发生。